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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11月1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市2015年度物业管理 示范项目评验结果出台
高阳小区等4个项目 被取消称号

 

□记者 巫鹏

本报讯 昨天,记者从市房产管理中心获悉,该中心刚刚发布的2015年度平顶山市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评验结果显示,新华区工人劳模小区等4个项目被评定为2015年度平顶山市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大厦)。同时,新城区行政服务综合楼等5个项目保留称号,高新区高阳小区等4个项目取消称号。

市房产管理中心物业和房屋安全管理科科长张建伟告诉记者,为了规范物业管理行为,提高物业服务质量,依据相关规定,市房产管理中心组织物业管理专家对申报2015年度“平顶山市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的物业管理项目实施了考评验收。经评验,新华区工人劳模小区、宝丰·建业森林半岛等4个项目达到“平顶山市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大厦)”标准,被评定为2015年度平顶山市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大厦)。同时,对已取得2013年度“平顶山市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大厦)”称号的9个项目进行了复查验收,新城区行政服务综合楼、湛河区姚电新区等5个项目保留称号,高新区高阳小区、卫东区移动综合楼等4个项目取消称号。

据了解,全国、省级物业管理示范项目每3年进行一次复验;市级物业管理示范项目每两年进行一次复验。对管理水平确实下降、群众意见较大、达不到规定标准、不能起到先进示范作用的物业管理项目,督促其限期整改或撤销其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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