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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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初中、小学老师换校轮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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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4 2015年11月1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明年秋季开始
我市初中、小学老师换校轮岗

 

□记者 傅纪元

本报讯 透视当下的“择校热”,实际上家长选择的是人,是校长和老师。在教育硬件条件基本一致的情况下,教育公平主要体现在师资和管理团队上。日前,市教育局、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制定了《平顶山市关于推进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从明年秋季开始,公办学校校长和教师都要在县(市、区)域内轮岗,力争3年至5年的时间使该措施制度化、常态化,逐步缩小城乡、学校之间的差距,实现教育资源均衡,全市教育教学水平得到提高,家长将不再为所谓的“学区房”所累。

《实施意见》方案明确提出,公办学校校长(校级领导)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满两届或6年以上(含6年),教师在现所在学校连续任教(任职)达到6年以上(含6年)的必须交流轮岗,交流的时间一般不少于3年。城镇学校、优质学校每学年教师交流轮岗的比例应不低于该校当年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骨干教师交流轮岗应不低于当年交流总数的20%。

为鼓励校长、教师在学校间的交流,《实施意见》在评先评优、职务(职称)评聘工作等方面对交流轮岗教师给予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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