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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政策答问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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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5年11月1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住房保障政策答问之三
——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政策答问
 

1.公租房具体申报受理地点在哪里?

答:市住房办委托市公租房运营管理中心具体负责公租房的准入审核。市公租房运营管理中心共设两个受理地点:1.新城区市房管局8楼801室,电话:2636162;2.中兴路南段路东27号楼3楼(联通大厦对面)电话:2636053。各区受理地点:新华区住建局,曙光街与凌云路交叉口东30米路北,电话 6153309;卫东区住建局,白银路与东安路交叉西30米路南,电话 7207702;湛河区住建局,湛河区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电话 4976812、7071065;新城区建设局,新城区管委会院内,电话 2667683;高新区环保住建局,高新区女贞街国土资源局四楼,电话 7057388。

2.近期计划分配的公租房房源在哪里?

答:目前市区具备分配条件的项目主要是蓝欣家园小区和德馨苑小区。蓝欣家园小区位于市区开源路南段西侧,规划南一环路两侧,共1600套,每套建筑面积50平方米左右,户型为两室一厅。目前,该小区廉租房已分配500套,还有1100余套可供分配。德馨苑小区位于市新城区春华路以西、夏耘路以东、复兴路以北、滍水路以南,共4012套,每套建筑面积50-60平方米,户型为两室一厅和一室一厅。

3.公租房是如何分配的?

答:公租房实行日常申报、集中分配,市住房办根据房源筹措情况和申报情况及时将房源分配至各区、各单位,各区、各单位负责分配到户,并将分配结果报市住房办备案,市公租房运营管理中心负责办理入住手续。

更多关注:市房管局网站:www.pdsfd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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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 2636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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