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吕占伟
本报讯 记者昨天从市总工会获悉,市总工会日前对我市61个“学习型组织”和49名“知识型职工”进行了表彰。
经各县(市、区)工会、各产业工会层层推荐,评委会严格审定、评选和社会公示,平顶山市“创争”(即“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指导委员会决定授予舞钢市教育局等10家单位平顶山市“学习型组织标兵单位”称号,授予舞钢中加矿业发展有限公司一选厂甲班等10个班组平顶山市“学习型组织标兵班组”称号,授予郏县公安局民警杨书锋等10名同志平顶山市“知识型职工标兵”称号,授予宝丰县财政局等17家单位平顶山市“学习型组织先进单位”称号,授予舞钢市东海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槽筒车间等24个班组平顶山市“学习型组织先进班组”称号,授予舞钢市寺坡街道办事处工会主席洪惠等39名同志平顶山市“知识型职工先进个人”称号。
获得平顶山市“学习型组织标兵单位”“学习型标兵班组”和“知识型职工标兵”荣誉称号的单位、班组和个人,将由市总工会分别颁发平顶山市“五一劳动奖状”、平顶山市“工人先锋号”、平顶山市“五一劳动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