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赵志国
本报讯 原本与自己八竿子打不着的关系,鲁山县农民王某却恶意冒充被执行人,严重干扰了法院的正常执行工作。昨天,鲁山县人民法院对王某司法拘留15天,并罚款1万元。
据鲁山县法院办案法官介绍,鲁山县农民段某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河道左岸建坝,修建房屋,鲁山县水利局对其作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但段某一直未缴纳罚金。8月24日,鲁山县水利局向鲁山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立案后,执行干警多次到段某家,但均未找到其本人。
9月28日,执行干警再次来到段某住所,当执行人员询问谁是段某时,在段某家串亲戚的王某称自己就是段某。执行人员制作询问笔录后,即向其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责令其于10月15日前履行法律义务。王某在询问笔录和送达回证上签上段某名字,并承诺一定在限期内履行义务。10月29日,因段某一直未履行义务,执行法官向段某送达传票,要求其10月30日到法院协商执行该案,王某再次以段某的身份在送达回证上签上段某名字。
10月30日,王某“积极”到庭,还装模作样地以段某身份与申请执行方的委托代理人进行协商。最后,双方协商无果,在法院决定依法对其进行拘留时,王某才慌忙称其并不是段某,而是段某的亲戚。执行人员立即到当地村委会、公安派出所对段某和王某的身份进行调查核实,确认王某并非段某本人。
法院认为,王某冒充被执行人严重妨害了正常的司法秩序。昨天,鲁山县人民法院决定依法对其实施司法拘留15天,并处罚款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