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记者 赵志国
本报讯 鲁山县居民高某不但酒后驾驶,路遇交警还拒检,甚至拖行执勤交警百余米,昨天,高某因妨害执行公务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据鲁山县公安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10月28日19时30分,大队组织全队民警开展集中查处酒驾统一行动,大队城区中队民警在城区三里河卡点处检查过往车辆。20时10分左右,由西向东驶来一辆银灰色面包车,执勤民警示意该车靠边,随后民警闻到驾驶室内有酒味,要求驾驶员熄火接受检查,其拒绝后猛踩油门向前冲去,将执勤民警拖行百余米至鲁山县南环路环岛转盘才停车。
随后赶来的执勤民警合力将该驾驶员控制,将其带到交警大队办案中心进行询问。驾驶员高某系鲁山县董周乡人,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及抽血检测,确定其为饮酒驾驶。目前,因饮酒驾驶机动车,警方作出暂扣高某驾驶证六个月、记12分并罚款1900元的处罚。昨天,高某因妨害执行公务罪被鲁山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据悉,今年以来,鲁山县公安交警大队重拳出击,在全县辖区范围内开展治理酒驾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酒驾违法行为,7月份至10月份共查处酒驾违法行为111起、醉驾62起,酒驾、醉驾查处量均居全市首位,有效震慑了此类交通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