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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出轨遭“丈夫”锤杀 儿子写谅解书求轻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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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3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酒后要钱 多次挥锤乱砸
“妻子”出轨遭“丈夫”锤杀 儿子写谅解书求轻判

法庭上,犯罪嫌疑人黄志亮比画凶器锤头的大小(资料图)
 

一同生活22年并育有一子,2011年底,因北京户籍的“妻子”家中面临拆迁,“夫妻俩”从江苏婆家回到北京生活,在位于北京市大兴区采育镇大同营村的女方娘家盖起楼房。后“丈夫”发现“妻子”趁自己外出打工出轨并欲与其分手,想要回盖房钱的“丈夫”找到“妻子”的暂住地,用羊角锤和水果刀将“妻子”杀害,并将自己扎伤。

10月28日,因被控故意杀人罪,52岁的黄志亮在北京市二中院受审。整个庭审中,这个只读过两年小学的中年男人表现平静,他用浓重的家乡口音讲述案发前与“妻子”糟糕的婚姻状况,漠然地重复回答案发时自己的内心活动,而听到儿子在谅解书中称“自己如今独自生活,不会做饭和务农,常感到孤独”时潸然落泪,进而将头埋到胸前,低声痛哭。

据检方指控,2014年6月16日晚8时,在大兴区采育镇南辛店一村,黄志亮因家庭问题与41岁的“妻子”薛女士发生口角,后持随身携带的羊角锤多次打击薛女士头面部,致薛女士开放性颅脑损伤死亡。

起因

受到排挤 被要求“净身出户”

10月28日下午1时50分,庭审开始,个子不高、中等身材的黄志亮身穿蓝黑相间上衣、灰色长裤被法警带入法庭。

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黄志亮表示认罪。黄志亮说,他与薛女士早年在江苏打工时相识,虽未领取结婚证,但一直生活在一起。2011年,因薛女士娘家的房屋要拆迁,在岳父的建议下,黄志亮与薛女士搬到北京生活。

黄志亮说,凭借与“妻子”多年打工的积蓄及从老家的借款,2011年底,他在位于大兴区采育镇大同营村的丈母娘家盖了一排新房。为偿还借款他外出打工,一年后回家时,村里人告诉他,薛女士有了外遇,直接把人领回了家。

“她说别的男的能买到房子汽车,嫌我买不到房子和汽车。”黄志亮说,追问下,“妻子”承认了有外遇,并再次表达对他的嫌弃,希望他离开。

“我说你不跟我过也可以,但我得拿回我应得的东西,盖房子我出了钱,你让我走得还我钱。”当天,在法庭上,面对合议庭和公诉人,他的语气有些激动,他想起这几年在北京当“上门女婿”积累的不满。

“因为我没有北京户口,家里几亩地的国家粮补都是打到她那儿,但这地是她让我种的,我认为我应该拿到钱。”黄志亮说,提出分钱的“分手”要求被拒绝后,薛女士甚至找别人一起排挤他。“村里本地人吃水都是免费的,对外地租户每年收600元水费,她为了赶走我,让大队找我,让我交水费。”黄志亮说,当时,他已经规划好,要到属于自己的钱就回江苏,“北京就这几亩地,也不够我种,到时候我就不在北京了。”

黄志亮的儿子及两位到庭旁听的薛女士的亲属证实了黄志亮的说法。“父亲在北京很受排挤,受了不少气。”

案发

“我身高不足1.6米,人也瘦小,当天本想去找她新找的男人。”提到案发前持刀、锤去找“妻子”的动机,黄志亮称,因自己赚钱不多,外表也不够优秀,曾遭到“妻子”嫌弃。为跟他分手,“妻子”甚至独自租住到10多里外的南辛店一村。

谈及案发当天,黄志亮称,自己在饮酒后,骑电动车去找薛女士要钱。因薛女士曾提到“新欢”比自己壮硕,黄志亮在车筐里放入水果刀和羊角锤以防身,“我本来是想去找她外面的男人,没这个男人,我们家也不会被拆散。”

“进院后,我又说起要钱的事,我们就发生了争吵。”黄志亮说,因发现薛女士将卧室灯关了,以为房间有人,就开门进屋,他的举动遭到薛女士谩骂。为吓唬她,黄志亮将水果刀掰折,除了刀把划到薛女士的脸外,并未起到震慑作用。

他回忆当时的一幕:两人从院子里吵到房里,薛女士推搡着自己的脸,他突然激动,拿着锤子开始乱扔、乱砸,砸“妻子”,也砸自己……

“打自己,是因为我气我自己,不能养好这一家人。”黄志亮说。

黄志亮说,在狭窄的卧室里,漆黑之中,两人看不见彼此,他记不清锤子挥了多少下,只记得薛女士渐渐不骂了。“我都不知道什么时候收手的,后来就晕了,再醒时已经在医院了。”再获得“妻子”的消息,是“妻子”去世一个月后,儿子到看守所探望时告诉他的。

法庭上,被问及为何不选择其他方式解决离婚财产纠纷时,黄志亮说,自己也想通过法律程序解决纠纷,案发当天还曾到法院咨询,但因两人未领结婚证,出钱盖房、出力种地其都没有任何证据,诉求难以被支持。

家破人亡 被告人获儿谅解飙泪

庭审

法庭上,辩护人当庭宣读了黄志亮21岁的儿子和薛女士叔叔手写的一份谅解书。

黄志亮的儿子在谅解书中表示,父亲因一时冲动把母亲打死,理应受到法律处罚,但自己作为唯一的儿子,独自一人住在大同营村,不会做饭也不会种地,感到很孤独。远在南方的爷爷奶奶已年过八旬,也需要人照顾。

“母亲已死,我不再追究父亲的责任,请法官考虑我的家庭情况给父亲从轻处罚。”

宣读谅解书时,黄志亮慢慢将头垂下,肩膀抖动,短短几秒钟,他双手掩面,将无声哭泣转为低声痛哭。

“虽然没有结婚证,我们也过了20多年了,我不是故意杀她的,在看守所,孩子告诉我他母亲去世的时候,我想我可以去顶她的命,但我已经家破人亡了,我还有什么?没有意义了。”

本案未当庭宣判。

回访

惨案发生地已拆除重建

10月28日上午8时,记者在南辛店一村走访了解到,一年多前发生凶案的房子已被拆除,盖成一排新房。

一位村民介绍,常在清晨出门遛弯时看到薛女士骑着电动车上班。“见面还常跟我打招呼,挺和善的人,可惜了。”

事发前俩月租住农家

按村民指引,记者来到村子西南侧薛女士生前的暂住地看到,薛女士曾居住的房子已被拆除重建,房主姚师傅正在院里与工人一起装修新房。据姚师傅介绍,案发前两个月左右,薛女士来租房,自称在附近酒庄做保洁,因离家远,想就近租房居住。

姚师傅说,简单了解情况后,其将自家西院的平房租给薛女士,每月租金200元。姚师傅说,家中的房子被隔成西院和东院,出租给包括薛女士在内的两户人家。因薛女士独自居住,他还曾叮嘱东院住户帮忙照应。出事前,姚师傅听另一租户提起,薛女士的丈夫曾来到其租住地,将薛女士的电动车骑走。

治疗一个月左右离世

姚师傅回忆,案发当天,其正在附近亲戚家串门,东院住户听到薛女士夫妻在出租房发生激烈争吵后,打电话通知自己。“东院那个住户说,先是听见有个男的站在西院门口使劲敲门,进院后俩人就开始吵,他(东院租户)听出情况不对就给我打电话。”

姚师傅说,自己10分钟后赶到现场时看到,西院大门紧闭,院内一片寂静,院子及屋里都没开灯,薛女士的电话一直无法接通。“我预感不好,赶紧报警。”姚师傅说,警察赶到现场,爬梯子到墙头往西院看时,“薛女士躺在门口地上,男的躺在床上,俩人都不出声也不动。后来救护车过来,检查俩人还有气息,赶紧拉走抢救。”

姚师傅说,8个月后,自己获准进入西院清理时,地上一大摊血迹已凝固发黑,后来打听才知道,薛女士经过一个月左右治疗后离世,其生前物品被儿子取走。

“清理东西时,床垫一掀开,黑塑料袋里装着几千块钱现金、存折什么的,她儿子还拿走了她带过来的相册、衣物等东西。”姚师傅说,案发后,东院住户搬离,其将房屋拆除重建,准备装修好后重新出租。 (新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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