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巫鹏
本报讯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抽检信息,通告了19批次不合格食品。其中我市河南省石人山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花椒粉铅项目超标。昨天,记者从湛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局已监督该公司对同批次产品召回销毁,并对该公司进行了处罚,公司内部已进行了自查和积极整改。
湛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告诉记者,在我省2015年食品安全抽检中,在信阳市浉河区一调料批零部中销售的河南省石人山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花椒粉被检出铅超标。接到上级部门通知后,该局执法人员随即来到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
在检查中,执法人员要求该公司立即停止销售、下架同批次产品,找出原因,进行整改。对此,该公司积极配合执法人员调查,进行原因分析、自查和整改,并出具了自查报告和整改报告。8月21日,在执法人员的现场监督下,该公司将召回的同批次575袋花椒粉掩埋销毁。经质检部门检测,该公司库存花椒原料及成品均为合格,且工艺没有改变。经分析,在该批次花椒粉中出现铅超标的原因是所用的原料花椒不合格所致。
根据《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湛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河南省石人山食品有限公司做出了没收违法所得1000元,并处2000元的行政处罚。目前,处罚已经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