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杨岸萌
本报讯 记者昨天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我市大众创业扶持项目即日起可申报,通过评审可获得省级资金支持。
据了解,申报条件是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稳定经营3个月以上、注册成立5年以内的初创小微企业;项目在吸纳就业、科技含量、潜在经济社会效益、发展前景、创新性等某一方面或多方面具有明显优势;符合我省产业政策方向,互联网+、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行业创业项目优先;创业团队优秀,团队主要成员为大中专学生、复转军人、返乡创业农民工及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法定代表人不得在其他企业就业;吸纳3人(含3人)以上就业;有较好的创业发展计划和市场前景。创业孵化园内的创业项目向所在创业园区提交申请,未进驻园区的项目直接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
审核上报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会同财政等部门对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扶持金额。对申请扶持资金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由项目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进行现场答辩。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评审意见,确定支持项目,并通过网站、新闻媒体等公示。获得扶持的项目,要连续三年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报送经营报告。本次申报10月30日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