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巫鹏
本报讯 我市公共租赁住房(简称公租房)申报昨天启动。市住房办有关负责人提醒居民,符合申报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生和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可到相关受理点提交资料。
据介绍,申报公租房的准入条件是:在我市市区稳定居住6个月以上(含6个月);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6平方米(含无住房和自有住房已出售或产权转移1年以上),以及根据房屋鉴定应急安全管理有关规定需紧急救助;单身申请应年满18周岁,申请人应当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及独立生活能力。申报家庭可登录平顶山市房产管理中心网站,按要求填写个人申报信息。
家庭在进行申报时,需提交申请审批表、身份证明和居住证明。
据了解,目前我市共有公租房5600多套待分配。第一批截止时间为11月20日,第二批截止时间为12月20日。市公租房运营管理中心申报受理地点为新城区市房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