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文明你我他—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系列报道之交通篇·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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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扣分的扣分 该罚款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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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2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部分市民、司机和交警谈不文明交通行为:
该扣分的扣分 该罚款的罚款

 

昨天上午,中兴路与鹰翔路交叉口,一辆银色商务车占用慢车道右转,行人被挤得无法通行。 本报记者 禹舸 摄

昨天上午,市区矿工路与迎宾路交叉口的信号灯附近,一辆白色越野车跨线变道与前面的出租车发生碰撞。 本报记者 禹舸 摄

□本报记者 赵志国

昨天,本报用一个整版报道了市区一些司机在斑马线上不礼让行人、车辆乱停乱放、变道加塞和车窗抛物等不文明交通行为,引起社会各界普遍关注。昨天上午,部分市民、司机和交警向记者讲述了对这些不文明交通行为的看法、建议和对策。

呼唤司机斑马线前礼让

斑马线,被称为“生命的守护线”。《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停车让行。然而,无论是记者采访所见,还是市民日常生活所遇的反馈,“文明礼让”这个理念并没有深入人心。

在市区没有设置红绿灯的人行横道上,“人让车”出现的频率要远远大于“车让人”,行人过马路变得“步步惊心”。昨天上午10时,记者在建设路与荟文街交叉口看到,面对滚滚车流,已经在斑马线上前进了几步的行人不得不退回原地继续等候。半小时内,大部分车辆在行经斑马线时会放慢速度,但也有车辆丝毫没有避让,加速驶过,有的车辆甚至鸣喇叭示意行人避让。

同时,在市区一些实行右转免等红灯的路口,右转的车辆通常会和行人产生交叉,因此同样上演“人车抢道”的现象。

据市公安交管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不礼让斑马线导致道路交通事故频频发生。如何界定机动车是否在斑马线前礼让?根据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规定,行人和机动车行经有信号灯的斑马线时都应按照信号灯的指示通行。机动车在行经无信号灯控制的斑马线时,遇行人过马路必须在斑马线外停车。如果机动车在斑马线前有鸣笛催促,或者行人、车辆同处斑马线内,且行人在机动车正前方或者相邻车行道范围,则机动车将被认定为不礼让行人。根据相关规定,因机动车行经斑马线不减速、不停车礼让行人引发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全部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一些市民对记者说,在斑马线上礼让行人,不仅仅是为了尊重生命,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更是城市文明最直观的体现。机动车礼让行人,虽然仅仅是一脚刹车,但传递的却是司机的文明素质。

随意加塞堵路堵心

机动车随意加塞、抢道变道、急停,这些违法和不文明交通行为在市区经常上演。

昨天上午9时许,记者驱车沿建设路向东行驶,行至平声岗时在左转道上排队等红灯,左转车辆较多,大家都在静静等待。左转绿灯亮起时,记者正准备挂挡前行,右侧直行道一辆轿车突然斜插过来,直接并入记者前方左拐车道。幸亏记者反应及时,一脚紧急刹车,没有和该车“亲密接触”。

一上午,记者在市区看到多起左拐路口车辆加塞、任性变道等不文明行为。很多司机不是不清楚交通规则,也不是不知道超车加塞、任性变道存在道路安全隐患,但依然抱有侥幸心理。

“我开车没多长时间,技术还不太熟练,最反感的就是在早高峰时有车强行加塞,有好几次我都差点撞上。”市民赵女士

表示,在驾驶人的不文明行为中,路口加塞是最招人烦的一种,不仅极易引发后面正常等信号车辆司机“路怒”,也常造成事故堵死路口。

家住建东小区的侯先生分析了越来越多人加塞的原因:“正常排队哪里过得去?特别是左转等信号的时候,不能有一点疏忽,稍微慢一点,肯定有车加塞。咱们守规矩等那么长时间过不去,加塞的毫不费劲就过去了,心里老不平衡了。在这样的传导效应下,越来越多的人打破规矩,加塞甚至成了理所应当。”

“随意加塞变道会让正常行驶的司机手忙脚乱,容易引起事故。”正在建光岗执勤的一名交警称,路口加塞也极易引发矛盾,是最容易引起“路怒”的行为。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不按规定导向车道行驶,要处以罚款100元,扣2分的处罚。在通过有红绿灯的路口时,一定要提前做出预判,跟着车辆排队前进,不要一时图快影响交通。

市公安交管支队事故与预防处理大队民警提醒,道路标志标线实线禁止压线,虚线时可以变道,并且须观察好路况,以免影响直行车辆通行。如果车辆压实线变道加塞,引发交通事故,违法变道车辆要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车窗抛物易引发交通事故

喝完纯净水,直接将空瓶丢出车窗外;抽完烟,烟头、烟盒随手扔出车窗外;吃完水果,直接将果核扔到车外……这些车窗抛物的不文明行为在市区屡见不鲜。

“经常能看到驾驶员或乘车人从车窗往外扔烟头、烟盒等杂物。每次出现这种情况,我们就要到机动车道上清扫。”昨天上午11时,正在市区矿工路中段保洁的张师傅这样告诉记者。

对于张师傅来说,每一次走上机动车道清扫从车窗里抛撒出来的垃圾,都是一次冒险。记者正在马路边与张师傅交谈,一辆由西向东行驶的黑色小轿车车窗打开,一个空烟盒飞了出来。张师傅无奈地说,这样的场景他早就习以为常了。

张师傅掂着垃圾袋,在车流中左躲右闪,最终将这个空烟盒扫进垃圾袋中。

正在平声岗执勤的一名交警告诉记者,车辆正常行驶时,如果前方车辆突然丢出饮料瓶、餐巾纸等垃圾,很可能让后方车辆的司机在受惊或来不及避让的情况下失控,从而造成意外。如果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再小的车窗垃圾也能在瞬间变成一枚“炸弹”,成为导致车祸的致命凶器。

今年3月份,市公安交管部门在市区开展“乱闯红灯、车窗抛物”集中治理活动,市区各交管巡防大队组织警力,采取流动巡逻、路面查处、视频监控查处、群众举报等手段,集中查处了一批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行动开展数天,市区车窗抛物不文明交通行为大大减少,但近期,记者在市区看到,这种不文明行为又有抬头。市公安交管支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后,他们将继续加大对此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惩治。依据《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其他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上抛撒物品,处200元罚款;在普通道路上,处100元罚款。机动车乘车人向车外抛撒物品的,依据相关条例,处20元罚款。

这位负责人对记者说,车窗抛物行为往往发生在一瞬间,取证难、执法难也是现实,但不能因此放松对车窗抛物的治理力度。市公安交管部门不仅自身要做到执法常态化,还将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参与进来,共同监督、管理这些违法行为,实现道路整洁、畅通、有序。

市民“声讨”车辆乱停乱放

车辆乱停乱放也一直是大家“声讨”的不文明行为。

昨天本报就刊登了中心路小学门口中午放学时学校门口车辆乱停乱放的“盛况”。这里没有停车位,车辆乱停交警为什么不开罚单呢?正在现场执勤的一名交警表示,许多家长开车接送孩子上学,如果执法过程中不分青红皂白上来就罚,表面上或许在短时间内能解决问题,但容易激化矛盾,在学校门口的执法都会遭遇“管也不行,不管更不行”的尴尬。基于多方面因素,许多在学校门前执勤的交警大多采取了相对温和的弹性执法方式:敦促接送孩子的车辆尽快离开,随停随走;如果只有一名家长接送孩子、停车后需要走进学校,则可以在不影响道路交通的前提下短暂停车3至5分钟,这是交警们的“底线”。

昨天上午,市公安交管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市区之所以经常交通拥堵,原因有很多方面,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驾驶员随意停车,扰乱了正常的交通秩序。司机乱停乱放者主要存在几种心理:一是 “图方便”,不愿舍近求远;二是 “图省钱”,不愿停放收费停车场;三是临时停车位不足,汽车占用非机动车道或人行道。

2013年,为有效规范市区的道路交通秩序,缓解市区道路停车难问题,市公安交管支队通过全面普查和调研,对有条件设置停车位的路段进行了重新整合,取缔了部分商户在自家门前私自设置的影响交通的停车位,确保规范停车、有序停车,在新华路、南环路、东安路、诚朴路、曙光街、园林路、联盟路、启蒙路、光明路、开源路等道路上重新设置了2000余个临时免费停车位。但随着私家车逐年增多,这些临时停车位仍显得杯水车薪。

在采访中,许多市民希望相关职能部门加大对车辆乱停乱放的治理力度,对车辆乱停乱放严管重罚,还市民一个便捷的交通。市公安交管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图方便”乱停乱放车辆的驾驶员,要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一方面,对驾驶员加强宣传教育,引导他们自觉遵守规定,不乱停乱放车辆;另一方面,加大对车辆乱停乱放行为的整治力度,对拒不服从管理、屡教不改的驾驶员要从重处罚,对乱停乱放车辆可处以20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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