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市区光明路街头,市民纷纷戴上口罩以抵御雾霾。
昨天,市区空气质量较差,一度达到重度污染。据气象部门预报,未来两日市区仍会出现雾霾天气,提醒市民外出时要戴口罩,尽量减少户外体力活动。本报记者 张鹏 摄
□记者 王桂星
本报讯 昨天,记者从市政府了解到,根据环保部预报,10月21日前我市将出现重度污染天气,按照上级通知,即日起至21日,我市启动大气重污染Ⅲ级预警、响应措施,响应措施包括工业企业限产限排、施工工地防扬尘、公务用车限行等。
工业企业限产限排。全市发电供热企业机组锅炉严格执行停产限产要求,允许生产的机组锅炉生产负荷不超过60%;应急响应期间不再审批启动新的生产负荷;达不到环保要求的砖厂、商砼站继续实施停产整治,已处于停产状态的,不得恢复生产。
严格落实施工工地防扬尘措施。所有建筑施工、拆迁、道路施工、河道开挖等施工工地,均要落实“施工文明化、运输密闭化、进出冲洗化、物料覆盖化、场地全硬化、工地围挡化”要求,并进一步加大洒水频次,坚决减少扬尘污染。严格渣土车辆的管理,城市建成区内禁止渣土车辆行驶。
严格落实道路清扫保洁洒水要求。按照《平顶山市改善空气质量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必须按照时间节点、频次、车辆行驶速度等,搞好道路清扫保洁,提高路面洒水覆盖率和降尘效果。
公务用车限行。除公、检、法、司和现场执法、应急抢险及特种车辆外,其他所有公务用车实行单双号限行。车牌尾号为双数的,10月20日限行;车牌尾号为单数的,10月21日限行。
严格油气回收治理要求,凡没有开工进行油气回收治理的加油站一律停业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