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本市·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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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10月1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任性”广告牌立在人行道上
店员更“任性”:又没立在大马路上! 新华区城管执法局:已要求其3日内拆除
 

□记者 张静/文 张鹏/图

本报讯 10月12日,市民李先生致电晚报热线反映,市区曙光街西段一家汽车修理厂在其门前的人行道上立起了一个广告牌(左图),紧临盲道,过往行人都得绕着走。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曙光街与彩虹路交叉口附近路北这家汽车修理厂,在其大门西侧的人行道上,立着一块高约5米、宽约1.8米的广告牌,非常醒目。

附近一家烟酒店的老板告诉记者,他记不清楚广告牌是何时建好的,但是确实影响通行,“人行道上弄这肯定不合适”。

在这家汽车修理厂接待室,记者见到一位女性工作人员。记者询问其广告牌是何时立的以及为何要立在人行道上,她说:“又没有立在大马路上,有事你去找杨经理。”记者又找到了杨经理,他说,广告牌是国庆节后立起来的,“这事儿跟城管都说过了”。

昨天上午10点多,记者致电新华区城管执法局吴局长,他表示,并未允许这家汽修厂在人行道上设立广告牌,已经于10月13日向其下发了限期拆除通知书,要求其在3日内将广告牌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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