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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总局:“东方之星” 调查仍在规定时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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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9月2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安监总局:“东方之星” 调查仍在规定时限内

 

本报讯 “东方之星”沉船事件发生至今已过百余日。昨日,在国家安监总局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黄毅表示,这起事故的调查处理还在规定时限范围内,事件调查仍在进行。

据黄毅介绍,目前“东方之星”客轮沉船事件现场调查及必要的模拟实验已经结束,事件调查报告正在修改、完善中,事件性质及责任认定工作也在抓紧进行,待上报国务院正式批复之后将按照程序及时向社会公布。

黄毅还特别指出,比照事故调查的期限,提交调查报告的最高时限是60个工作日到120个工作日,批复结案的最高时限是30个工作日到60个工作日,目前这起事故的调查处理都还在规定的时限之内。

发布会没有透露调查报告具体的公布时间。

此前有媒体报道,事故发生后,有“东方之星”逝者家属在网上向国家安监总局提交申请,希望获得事件调查进展及资料。在事故发生百天后的9月8日,安监总局提供的回复告知书表示,“东方之星”客轮翻沉事件仍在调查阶段。(新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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