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傅纪元
本报讯 市教育局昨日下发有关通知,在全市范围内拟奖励8所投资规模较大的民办学校、8所投资规模较大的民办幼儿园、10所市级优秀民办学校(幼儿园)以及市级优秀民办学校,单项奖金金额最高20万元。
据了解,市政府曾于2013年底出台《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指出,市政府将每年设立300万元的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奖励投资规模较大的民办学校和办学规范、特色鲜明、教学质量较高的优秀民办学校;培训民办学校管理人员及中青年教师;表彰对民办教育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
本次评选奖励活动设综合发展奖和优秀学校奖。其中综合发展奖主要奖励投资规模2000万元以上,且在校生规模1000人以上,年度新增投资金额较大或增幅较大的民办中、小学校,每校奖励10万元至20万元;奖励投资规模300万元以上,且在园幼儿200人以上,年度新增投资金额较大或增幅较大的民办幼儿园,每园奖励5万元至10万元。
优秀学校奖主要奖励办学规范、特色鲜明、质量较高的民办学校(幼儿园),评为市级优秀学校,每校奖励3万元至5万元。两个奖项不能兼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