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9月1日,浙江东阳市人民检察院透露,该院依法对吴英之父吴永正、吴英代理人蔺文财涉嫌诬告陷害案做出存疑不起诉决定。
80后女富商吴英2007年3月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东阳市公安局逮捕。对于其数十亿资产,2014年6月5日,东阳市政府牵头组成了“吴英案资产处置小组”,该小组由东阳市公检法系统配合并由两家资产评估鉴定机构和吴英案的债权人组成,由东阳市副市长陈军担任组长。
2014年7月,吴永正和蔺文财向有关单位和媒体举报陈军索贿,并通过网络散布这一信息。
后陈军向东阳市公安机关报案。东阳市公安局经过调查认为两人涉嫌诬告陷害,对吴永正和蔺文财予以刑事拘留,后变更为取保候审。
2015年8月13日,东阳市公安局依法将该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检察机关对案件审查后认为,吴永正、蔺文财的行为有诬告陷害的重大嫌疑,但根据现有证据认定两人构成诬告陷害罪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因此依法做出存疑不起诉决定。
据了解,在吴永正、蔺文财举报“陈军索贿”前,吴英本人从未向任何部门举报过陈军索贿情况,截至目前亦未发现陈军接受过吴英任何形式的贿赂。
据了解,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不起诉分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和存疑不起诉三种,该案检察机关做出存疑不起诉决定,说明虽然有证据指证犯罪嫌疑人有诬告陷害的犯罪事实,但证据尚不够充分,存疑不起诉是与疑罪从无的原则相一致的。(法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