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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银行完善林权抵押担保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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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5年9月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农业银行完善林权抵押担保管理

 

本报讯 为贯彻落实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支持林业生产发展的相关精神,有效适应监管政策和内外部环境变化,农业银行近期修订了《中国农业银行林权抵押担保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修订后的《办法》对林权产权界定、价值评估、抵押登记、贷后监管、处置变现等关键环节予以规范,同时细化了林权抵押担保贷款业务的风险管理要求。

推行林权抵押担保方式,拓宽“三农”业务的担保范围,对于缓解农村地区有效担保不足,以及缓释信贷业务风险具有重要意义。农业银行早在2009年就在同业中率先推出了《中国农业银行林权抵押担保管理办法(试行)》,将该项贷款作为一项创新“三农”信贷产品在全行推广。截至目前,全行共有27家分行发放林权抵押担保贷款,余额约80亿元。

针对林权抵押担保方式仍存在价值评估难、贷后监管难、处置变现难等问题,农业银行及时修订了《办法》。修订后的《办法》进一步强调了银政合作的重要性,明确提出要优先在林权改革到位、产权归属清晰、具备专业评估机构、林权交易规范活跃的地区开办林权抵押担保贷款业务,条件成熟的应与当地林业主管部门签订合作协议,主动营造良好的内外部环境。

《办法》进一步优化了林权的价值评估管理,允许经营行依据辖区实际和自身评估能力自主确定采用内外部评估方式,鼓励内部评估队伍建设,积极引入林业主管部门或拥有林业调查规划资质的相关机构参与价值评估,提高价值评估的准确性和公允性。《办法》增加了风险管理的相关措施,明确贷前调查要求,建立风险预警制度和重大风险报告制度,确保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一步推动林权抵押担保贷款业务发展。

(边钢领 王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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