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长沙8月31日专电 8月31日,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原党组书记、副厅长陈明宪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认定被告人陈明宪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合并决定执行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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