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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8月3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打工路上结识“好友”结果被殴并遭抢

 

□记者 王民峰 通讯员 杨红娜

本报讯 云南青年胡某与宝丰男子王某在去浙江的打工路上结识并成了好友,后来两人相约到宝丰打工时,王某殴打胡某并抢走其财物。近日,王某因涉嫌抢劫被宝丰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今年8月19日下午,云南籍青年男子胡某匆匆来到宝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报案,称他被人骗到宝丰县大营镇段寨村一树林里,遭到殴打,还被抢走一部价值2600元的手机。民警迅速立案调查,锁定犯罪嫌疑人为大营镇李文驿村农民王某,并于8月26日下午在大营镇到宝丰县城的班车上将其抓获。

据办案民警丁雷介绍,受害人胡某今年21岁,云南昭通人。今年8月14日,胡某在台州至海宁的大巴车上结识了王某。因两人在海宁都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王某建议胡某跟他一起回宝丰打工,称老家找工作容易,胡某同意。

8月18日,两人到达平顶山市区,在小旅馆住了一晚。次日一早,俩人又一起将胡某的行李放到王某朋友住处。随后王某以找朋友介绍工作为由,将胡某带到宝丰县大营镇段寨村一小树林里,趁其不备将其摔倒在地进行殴打,还掏出一把刀架在胡某的脖子上。最终,王某抢走胡某身上仅有的一部手机后逃跑。胡某随后到宝丰县公安局报了警。

据悉,犯罪嫌疑人王某今年38岁,因盗窃罪和抢劫罪两次入狱服刑,去年12月出狱。目前,王某因涉嫌抢劫被宝丰警方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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