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本市新闻
3上一版  下一版4
 
平安大道等路段保洁不到位
50多万元助力寒门学子
抄表员停岗反省 分管领导受到经济处罚
公交学生优惠卡9月1日起开始年审
全市查处盐业违法案件300余起
有啥只管诉说 晚报帮你奔波
市图书馆举行抗战故事分享会
版面导航     
平顶山新闻网    平顶山日报   平顶山晚报
新闻搜索: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8月3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宝丰自来水“最低消费”事件有结果
抄表员停岗反省 分管领导受到经济处罚

 

□记者 王民峰

本报讯 一个月一滴水都不用,也要交3吨水的钱。8月25日,宝丰县居民何先生向本报反映称,最近他突然发现自来水收费竟然实行“最低消费”,即使一年多不用水,每户每月也要交3吨水的钱。他认为这很不合理,希望物价部门能够关注(本报8月27日A6版报道)。

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宝丰县自来水公司热线、工程技术科、缴费网点工作人员均表示,该公司有规定,一个月即使一滴水不用,也按照“每月按最少3吨水收费”,超过这个用水量,则按计量收费。

此事经本报报道后,引起了宝丰县有关部门的重视。昨天上午,宝丰县自来水公司负责人朱经理表示,该县发改委派出了调查小组督促自来水公司整改,公司已把错扣的水费补到了用户账户上,并向用户致歉,对抄表员进行通报批评、停岗反省,并进行了经济处罚。同时,涉事的公司收费营业室主任、分管副经理写出检查,也受到了经济处罚。

对于此次事件,该公司承诺,坚决杜绝此类事件发生,并进一步加强职工岗前培训。

 
3上一篇  下一篇4  
 
   
   
   


豫ICP备09014970号 豫平公网安41040002020010

地址:平顶山市建设路西段268号    邮政编码:467002    E-mail:wz@pdsxww.com
联系电话:0375-4973575 传真:0375-4973608
所有内容为平顶山日报传媒集团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