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张静
本报讯 自2012年起,我市连续三年将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纳入十项重点民生工程。三年来,全市共有3600多名残疾儿童得到了康复救助。记者近日从市残联获悉,今年我市继续开展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为符合标准的1160名贫困残疾儿童(0-6岁)抢救性康复提供救助。
救助贫困聋儿140名,其中为25名中低收入家庭的聋儿配发人工耳蜗,人工耳蜗由中国残联集中采购、统一配备,手术及调机费每人补助标准为1.2万元,训练费每人补助标准为1.4万元;为15名贫困聋儿配发助听器,助听器由省残联统一配发,助听器验配调试服务费每人补助标准为1200元,训练费每人补助标准为1.2万元;为100名为贫困聋儿助听器佩戴者提供言语康复训练,训练费每人补助标准为1.2万元。
为220名贫困脑瘫儿童实施康复训练,训练费每人补助标准为1.2万元,矫形器配置费每人补助标准为1200元。为40名贫困孤独症儿童实施康复训练,训练费每人补助标准为1.2万元。为510名贫困智力残疾儿童实施康复训练,训练费每人补助标准为1.2万元。为80名贫困肢体残疾儿童实施矫治手术,手术费每人补助标准为1万元,术后康复训练费每人补助标准为6000元,矫形器配置费每人补助标准为1200元。为50名贫困低视力残疾儿童适配助视器,配置费每人补助标准为1000元。为40名贫困残疾儿童适配假肢、矫形器,配置费每人补助标准为5000元。为80名贫困残疾儿童适配轮椅、坐姿椅、站立架及助行器等辅助器具,配置费每人补助标准为1500元。
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所需经费,除通过现有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外,按照中央、省和市分级负责的原则,中央、省补助专项康复经费,市财政预算安排相应匹配资金。贫困残疾儿童可到各县(市、区)残联登记报名,以备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