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2版:国内·万象
3上一版  下一版4
 
高分考生称被迫上北大
浙江一男子车祸身亡
重庆一校长办公室被杀
版面导航     
平顶山新闻网    平顶山日报   平顶山晚报
新闻搜索: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8月1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浙江一男子车祸身亡
现场惨烈 身首异处
 

本报讯 昨天上午九点多,在浙江湖州市长兴县滨湖大道洪桥镇太湖村窦家浜自然村路段,民警以及村干部仍在现场调查,路边有不少村民在围观。

在现场,事故路面已清理完毕,但仍能看到猛烈撞击留下的痕迹,道路中间有一条十几米长的黑色印记,延伸到靠近太湖一侧的绿化带一块被烧过的区域。据说,这里就是摩托车撞车后甩到路边起火的地方。

在现场,民警组织当地村民正在打捞事故中死亡人员身体的一部分,一位村民告诉记者,摩托车和汽车相撞后,有一个人的头部飞到河里去了,因为路边的护栏、绿化带和芦苇上有血迹,一直延伸到河边。

窦家浜村村民沈先生昨天晚上十点钟回家,正好目睹了整个事件。他说发生事故的是一辆现代越野车和一辆赛车模样的摩托车。迎面一撞,摩托车上两名男子四肢都不全了,一个头也没有了,另一个头部碎了,两个人当场死亡,轿车副驾驶座的人头都瘪了,当场死亡。

昨天中午,长兴警方对此次交通事故作了通报,确认有三人在这场交通事故中死亡,分别是摩托车上两名男子以及轿车副驾驶座上的男乘客。

该男乘客就是轿车车主郑某,今年33岁,是重庆人,而出事时的驾驶员是郑某的朋友,26岁的长兴人朱某,前天晚上郑某因为喝了酒找了朱某来代驾。

限速60公里的滨湖大道上为何会发生如此惨烈的事故?记者采访时,现场村民都提到了摩托车可能在飙车。目前,事故的具体原因还在进一步调查中。(综合)

 
3上一篇  下一篇4  
 
   
   
   


豫ICP备09014970号 豫平公网安41040002020010

地址:平顶山市建设路西段268号    邮政编码:467002    E-mail:wz@pdsxww.com
联系电话:0375-4973575 传真:0375-4973608
所有内容为平顶山日报传媒集团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