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0版:国内万象
3上一版  下一版4
 
贵州杀人犯喊冤20年 终改判无罪
中传男生强奸未遂杀死女同学
女子连续乘车患旅途综合征
醉酒男子如厕时坠深沟
12岁女孩辱骂乘务长 机组拒载遭航空公司处罚
5岁男童被捅数刀遭杀害
版面导航     
平顶山新闻网    平顶山日报   平顶山晚报
新闻搜索:  
下一篇4 2015年8月1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贵州杀人犯喊冤20年 终改判无罪
曾拒认罪减刑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杨明故意杀人案再审作出宣判:杨明无罪。

贵州高院认为,原判认定杨明故意杀人案的事实及理由均不能成立。原判认定被害人被害的时间、地点及认定系杨明杀害的基本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应当依法予以纠正。

据贵州省高院介绍,1995年,贵州省黔东南州天柱县发生一名女性被害案件,天柱县人杨明被认定为犯罪嫌疑人。1996年,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杨明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贵州高院于1998年3月作出二审裁定,维持原审判决。

二十年间杨明始终拒绝认罪减刑,在服刑期间不断申诉。今年4月21日,该案经贵州高院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由贵州高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再审,再审期间不停止原裁判的执行。(中新)

 
下一篇4  
 
   
   
   


豫ICP备09014970号 豫平公网安41040002020010

地址:平顶山市建设路西段268号    邮政编码:467002    E-mail:wz@pdsxww.com
联系电话:0375-4973575 传真:0375-4973608
所有内容为平顶山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