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孙书贤
本报讯 一个盗窃团伙在一个多月里,流窜平顶山市区、宝丰县、郏县等地作案7起,盗窃电动车8辆。昨天,记者从郏县人民检察院获悉,涉嫌盗窃、销赃的高某、李某、朱某、王某4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批准逮捕。
据郏县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介绍,6月28日12时许,郏县人民医院妇产科楼前一辆电动车被盗,郏县公安局刑警四中队民警很快在医前路与经四路交叉口抓获一名嫌疑人,其他三人在抓捕中逃跑。
经审讯,高某(男,49岁,石龙区人)供述,6月28日早上,他伙同朱某(男,51岁,湛河区人)、李某(男,46岁,新华区人)、王某(男,60岁,郏县城关镇人)预谋后驾车来到郏县,在郏县人民医院妇产科楼前偷走一辆电动车。按照高某的供述,民警很快将朱某、李某和销赃嫌疑人王某全部抓获归案。经4名嫌疑人供述印证,自今年6月以来,他们先后在郏县、平顶山市区及宝丰县等地作案7起,盗窃电动车8辆。
8月10日,高某等4人被依法批准逮捕。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