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在市区建设路与迎宾路交叉口,市公安局光明路派出所交管巡防大队民警检查一辆由厢式货车改装的广告车。
从本月初至目前,光明路派出所交管巡防大队已在辖区查处私自改装广告车5辆。相关驾驶员被责令恢复车辆原貌,并受到依法处罚。本报记者 李英平 摄
豫ICP备09014970号 豫平公网安41040002020010 地址:平顶山市建设路西段268号 邮政编码:467002 E-mail:wz@pdsxww.com 联系电话:0375-4973575 传真:0375-4973608 所有内容为平顶山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