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沈阳的张强(化名)醉酒后被同事王帅(化名)狠揍了一顿。第二天,他躺在医院里“断片”了,不知道为啥被打,也不知道他的左眼为啥永远失明了。
原来,酒后他送同事王帅回家,自己却闯进了王帅媳妇的卧室,还赖在王帅媳妇的床上不走了。王帅想把他撵回家,撕扯中,张强的左眼被王帅戳瞎了。
8月9日,记者从法院获悉,王帅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两个月。
赖在同事媳妇床上不走
中年男子张强和王帅是同事关系,二人都在沈阳的一个小区里当保安。2014年3月的一天晚上10时许,张强和王帅都喝多了,张强决定把王帅送回家。
当他们到了王帅家时,王帅的媳妇正躺在卧室看电视,满身酒气的张强敲门后进入卧室,还坐在了床上。“你咋能在我床上待着呢?”王帅的媳妇被张强吓了一跳,她起身拽张强让其离开。
过了一会儿,酒醉的王帅看到张强坐在卧室床上有些生气,并对张强说:“你要是不走就去客厅,别打扰我媳妇休息!”可张强却赖在床上不走,王帅就和媳妇拽着张强的衣服想把他拽出去。
撕扯中被戳瞎左眼
王帅夫妻俩把张强拽到门外时,张强仍赖着不走,而且还要往房间里闯,王帅只好拦着他。这时,王帅更生气了,就上去和张强撕扯起来。他们互相用手撕扯对方的头发、面部及身体,随后,媳妇把王帅拽进了屋,把张强关在了门外。
一分钟后,张强使劲敲王帅家的门,王帅妻子开门后看到张强的左眼出血了,就把他扶进客厅,并用毛巾简单处理了他眼睛的伤。随后,王帅把张强送到楼下让他回家了。
第二天张强清醒点儿的时候,发现自己已经躺在医院。经鉴定,张强左眼外伤致盲目,为重伤二级。酒醒后的张强说:“因为啥事被打,具体怎么打的我,我都记不清了。”
经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王帅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两个月。同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张强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5.7万余元。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