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以旧换新”是商家常用的促销手段,但是部分商家却打着“以旧换新”的旗号来欺骗消费者。消费者在参与“以旧换新”活动时如果遭受欺骗,可以向有关部门反映,主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据新华网消息,近日,家住贵州省贵阳市小河区的黄女士在商场“以旧换新”购买了一台洗衣机,原本打算用旧机可以返还150元,但商家却一直没有派人来将旧洗衣机拖走。
据黄女士介绍,由于母亲家中的洗衣机时间较久,已经不大好用了,她想给母亲重新购置一台。她在小河区一电器商场看中了一台价值1500元的洗衣机,当时商家告诉她,这台洗衣机可以“以旧换新”,购买15日之后,商家会派人到她家将旧机拖走,并按旧机容量返还她一定金额。“我的洗衣机容量为5升以下,他们答应返还我150元。”黄女士说。随后,双方约定数日后将洗衣机送至黄女士母亲家中。
过了两个多星期,新的洗衣机终于在黄女士的不停催促下送来了。之后黄女士就何时来拖旧机事宜数次与商家联系,但对方均以各种借口来搪塞,一直未派人来。黄女士几乎每天都在打电话,甚至打到了商家总部,但都没有得到解决。无奈之下,黄女士向当地消协反映了此事。
案例解答:消协工作人员通过核对黄女士的购买协议,认为商家有意拖延时间,存在欺骗消费者的行为。经过消协调解,商家终于在一个星期内拖走了黄女士母亲家中的旧洗衣机,并返还了之前约定的150元。
案例启示:专业人士表示,“以旧换新”作为一种促销手段,是建立在诚信经营的基础上的,诚信是最有力的竞争武器,个别失去自律之心的商家,即使用再高明的手段欺骗消费者,终有被识破的一天。商家莫为赢取一点小利而使诚信大厦在消费者心中坍塌。另外,消费者在遭遇类似的商业欺骗后,应该主动向有关部门反映,及时挽回损失。
(柴栋梁 耿剑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