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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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 电梯安全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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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8月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市开展 电梯安全大检查
投诉举报电话:12365
 

□记者 牛超

本报讯 8月3日下午,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称市质监局)工作人员来到市区开源路马庄转盘附近的德信泉超市和丹尼斯百货开源路店等处,对电梯使用及安全情况进行了检查。

据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科相关负责人介绍,近段时间,国内接连发生多起电梯安全事故。为吸取教训,确保我市电梯安全运行,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河南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市质监局决定在全市开展电梯安全大检查,时间从7月28日开始,到8月底结束。

据了解,此次检查的主要内容有:现场作业人员是否具有特种设备作业证;电梯是否使用登记标志,是否按规定固定在电梯的显著位置,是否在下次检验期限内;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是否置于易为乘客注意的显著位置;电梯内设置的报警装置是否可靠,联系是否畅通;抽查呼层、楼层等显示信号系统功能是否有效,指示是否正确;门防夹保护装置是否有效;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入口处急停开关是否有效;限速器校验报告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具备有效的维保合同、维保资质,人员资质是否满足要求;是否有维保记录并经安全管理人员签字确认,维保周期是否符合规定等。

此次集中大检查主要以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自行检查为主。各县(市、区)质监部门要组织安全监察、稽查执法等人员,对使用时间长(15年以上),使用强度大(医院、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配置水平低(回迁房、保障房等)、管理力量弱(无物管、无维保、无维修资金)以及使用单位自查发现问题尚未完成整改的、群众投诉举报的、制造单位报告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电梯,进行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中发现隐患和风险的电梯,责令使用单位尽快落实整改措施,不依法整改的,要依法严肃查处。

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科相关负责人提醒市民,在使用电梯时发现问题,可及时拨打12365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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