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晚,央行发布了《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稿显示,用户消费通过手机进行,手机上消费没有数字证书或电子签名。那么,通过密码和短信验证码进行验证的交易,单日累计金额不能超过5000元。另外,像微信支付,只有一个密码验证方式的,单日累计金额更是被限制在1000元以内。
意见稿也对用户通过网络支付的年度消费金额做出了限制。意见稿规定,个人客户拥有综合类支付账户的,其所有支付账户的余额付款交易年累计应不超过20万元。个人客户仅拥有消费类支付账户的,其所有支付账户的余额付款交易年累计应不超过10万元。超出限额的付款交易应通过客户的银行账户办理。
据悉,综合账户可用于消费、转账以及购买投资理财产品或服务。消费账户仅可用于消费以及转账至自己的同名银行账户。
央行限额网络支付的消息,从去年开始就一直在坊间流传。昨日央行最终发出了征求意见稿,将传闻坐实。 (小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