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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执行判决 两农民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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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7月3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郏县法院铁拳砸向“老赖”
拒不执行判决 两农民被判刑

 

□记者 孙书贤

本报讯 昨天上午,郏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了两起拒不执行判决案件。郏县李口镇韦楼村农民叶某、薛店镇洞子沟村农民张某某因拒不执行判决罪分别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和有期徒刑一年。

据郏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负责人马惠敏介绍,被告人叶某因前夫张某死亡赔偿金分配问题与张某之父发生纠纷,后经法院审理判决,叶某应支付张某之父16175.3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叶某以多种理由拒不履行义务。去年12月24日,叶某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被郏县公安局取保候审。案发后,叶某才将16175.3元执行款交到郏县公安局,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

今年3月18日,郏县薛店镇洞子沟村农民张某某也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被洛阳铁路警方抓获。

据悉,为打击“老赖”的嚣张气焰,郏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今年以来共拘留61人(次),罚款2人,对被执行人限制最高消费38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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