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辉
本报讯 近日,在广东东莞打工的叶县籍人士庞先生致电本报反映,他从东莞给在老家叶县邓李乡何马村的父亲寄了一部手机,没想到邮寄手机的包裹到家后竟成一个“空盒子”。
庞先生说,他花1600元买了一部三星牌手机,于7月4日从广东东莞发货寄给叶县邓李乡何马村的父亲庞秀轻。4天后,他的两个女儿庞梦娇和庞梦娟来到叶县邮政局邓李邮政支局代替爷爷签收邮件后,却发现拿到的包裹里仅有一个耳机和一个没有数据线的充电器。
7月27日上午,15岁的庞梦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7月8日下午5点多,她接到邮局的电话后,与妹妹庞梦娟(11岁)一起来到邓李邮政支局,拿到包裹后签上了爷爷的名字,然后她俩拿着包裹走到邮局门口,拆开一看,发现里面仅有一个耳机和一个没有数据线的充电器。庞梦娇说,从拿到包裹到拆开,前后仅两分钟时间。当时她们就回去跟一个女营业员反映此事,对方说:“你签过字了,这东西不归我管。”
随后,孩子爷爷闻讯来到邮局要求调取监控查看,但被工作人员告知监控坏了,无法查看。
7月27日上午,记者就此事与叶县邮政局邓李邮政支局负责人马先生取得了联系。马先生在电话中说,他听营业员说了这事,俩孩子在前台领走了包裹,当时未拆,在门外拆开了。倘若在营业厅拆开发现上述情况,邮局就该负责,但是在营业厅门外拆开包裹,邮局就无法负责。
记者:营业室内是否有警示性标志提醒收件人“收到包裹应当面验货”?
马先生:没有。
记者:是否有规定营业员应当提醒收件人“当面验货”?
马先生:我刚到邓李邮政支局(工作),不清楚。
记者:收件人庞秀轻由他的孙女(两个未成年人)代领包裹,这种做法符合规定吗?
马先生:上述包裹属于国内小包,允许(收件人)本人或家属代领,只要取货人所拿的手机与包裹上的手机号码一致即可。
昨天上午,记者与叶县公安局邓李派出所取得了联系。所长王自学称,邮局工作人员单方面说监控已损坏无法查看一事,还需警方查证。他希望当事人及其亲属到公安机关报案,该所将介入调查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