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自从中共中央政治局通过《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户籍改革制度已推行了一年之久,据了解,目前已有包括河南在内的至少20个省份出台省级户籍制度改革意见。改革后的户籍制度有望改变城市落户难的局面,提高人口城镇化率,在社会基础设施上便民利民。
根据资料显示,国务院公布的户籍改革意见中实行差异化的迁移政策,针对建制镇和小城市、中等城市、大城市、特大城市做出四种户口迁移政策的调整。而在多个省份中,户籍迁移制度更为宽松。在中等城市和大城市的落户条件中,安徽省对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的要求分别为“不得超过1年”和“不得超过3年”。河南、黑龙江、河北也适当缩短了缴纳社保的年限。国家标准是不得超过3年和5年。从这方面看,在新的户籍制度下,城市落户压力大大减小。
另外,“广西、四川、山西、辽宁、江西、江苏、吉林、湖南、贵州等地规定,结合随迁子女在当地连续就学年限等情况,居住证持有人逐步享有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和高考的资格。”这样的政策,解决了大部分在外地工作人员子女上学难的问题。
户籍改革制度是为了适应中国人口流动大的现状,有利于改善城市落户难的局面,为进城人员在养老、医疗、住房、社会保障、教育等方面提供福利。
(晚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