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天中午,呼格吉勒图的父母通过微博发声称,“内蒙古呼格吉勒图冤案”一审两名法官胡尔查、宫静,6月26日被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任命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记者随后从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和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获得证实。
“呼格吉勒图”的父母昨天中午更新微博称:“我们从《呼和浩特日报》的人大任命公告上发现,曾经呼格案一审的呼市中级人民法院胡尔查、宫静两名法官,被人大常委会任命为呼市中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记者随后查询发现,6月27日的《呼和浩特日报》二版显著位置刊登了一则名为《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任命名单》的公告。在这份20人的任命名单里,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宫静、胡尔查分别处于第十位和第十四位。
媒体的公开报道显示,呼格吉勒图一审被判决死刑的合议庭三名法官当中,胡尔查、宫静分别以“代理审判员”名义,出现在一九九六年五月二十三日呼格吉勒图的死刑判决书当中。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部门告知记者:胡尔查和宫静为“呼格吉勒图案”一审审判法官,且“本院没有其他人和以上两人重名,《呼和浩特日报》的消息属实。审判委员会委员是业务职称,并不是行政职务。所有的业务庭室负责人都进入审判委员会。”
(法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