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有媒体报道,湖南衡南县原花鼓戏剧团部分演职人员在衡阳市专业剧团新创剧评比汇演上,突然打出横幅,称十八年未拿工资。当地官方7月16日回应称,“十八年未发工资”的说法并不妥当。
7月9日,在衡阳市红旗影剧院“文明创建、美丽衡阳”全市专业剧团新创剧评比汇演中,衡南县原花鼓戏剧团部分演职人员身着演出服,打出的横幅提到了“‘天下第一团’十八年不发我们一分钱,我们要生存、要吃饭”等字眼。
7月16日上午,衡南县政府新闻办一位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十八年未发放工资”说法并不妥当。据其介绍,该县原花鼓戏剧团属于差额事业包干经费拨款单位,发放工资主要依靠演出收入,当地财政给予了部分补助。1997年5月至2012年5月,剧团演职人员陆续脱离单位,并与单位达成协议,采取“自由组队、集股分红”模式参加社会演出,演出收入不再上交单位,单位不再负担演职人员工资。
上述负责人说,按照国有院团转企改制相关要求,2012年5月,衡南县衡州花鼓戏演艺有限公司成立,原剧团法人注销。转企改制后,单位多次要求演职人员参与公司管理和运营,愿意回归公司参与经营的演职人员很少。
这位负责人透露,去年财政拨款44.78万元,改制后的演艺公司为演职人员缴纳医保、社保等保险合计36万余元,剩余经费用于管理人员工资、送戏下乡及排练新剧补助等基本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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