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今日时评
3上一版  下一版4
 
无赖还都有理了!也许背后有蹊跷
强制公务员周六上班 于法无据
老人公交车“维权” 咋不打小伙子?
协调难
“僵尸肉”不能剑走偏锋
版面导航     
平顶山新闻网    平顶山日报   平顶山晚报
新闻搜索:  
3上一篇 2015年7月1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僵尸肉”不能剑走偏锋

 

本来想看过期的冷冻肉从哪儿来、会不会吃到自己的肚子里去,没想到围观的是一场新闻真假的隔空撕扯。资深媒体人、北京科技报记者洪广玉称“僵尸肉”是假新闻,新华社记者反问洪广玉,凭什么得出“僵尸肉”是假新闻的结论。至此,一块“僵尸肉”的追踪,已经演化成新闻真假的互掐,受众围观的已经不是有没有“僵尸肉”,而是媒体的职业素养与操守问题了,跑题跑到这个分上,对受众的智商、对处理食品安全事件的智慧,都是一场挑战。

事实上,剧情再怎么翻转,本质并没有变化。这便是,危害人们食品安全的所谓“僵尸肉”,确实存在。这一点,可以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海关总署、公安部联合发布的一则通报,得出基本的判断。国家食药监总局等发布的通报,显然是指向性很明确的一则安民告示,核心意思是:在今年查获的走私肉品中,有的查获时生产日期已达四五年之久,并已全部销毁。

对于资深记者洪广玉来说,打几个电话的采访,就对“僵尸肉”的存在与否做出肯定或者否定的报道,在严谨程度上确实存在疑点。毕竟事关真相,事关吃得安全这么个天大的事,也事关职能部门的公信。

新华社报道的“僵尸肉”,究竟是出自70后还是80后,顶多是“僵尸肉”存在的时间长短问题。只要是过期的肉,四五年也好、四五十年也罢,叫“僵尸肉”也好、过期肉也罢,都是不安全的肉。所以,“僵尸肉”剧情,应该回到真相的探究上来,而不是媒体记者撕扯让问题剑走偏锋。

□刘雪松

 
3上一篇  
 
   
   
   


豫ICP备09014970号 豫平公网安41040002020010

地址:平顶山市建设路西段268号    邮政编码:467002    E-mail:wz@pdsxww.com
联系电话:0375-4973575 传真:0375-4973608
所有内容为平顶山日报传媒集团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