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1日,本是张玲和陈翔(均为化名)定下举行婚礼的日子。当天,陈翔带着亲友去接亲,发现张玲不在家,手机也关机。随后,他冲出张玲家,接了另一名女子去了准备就绪的婚礼现场,照常举行了婚礼。随后,张玲起诉至法院,要求与陈翔离婚,并提出精神赔偿6万元。
今年7月6日,长沙市芙蓉区法院对此案做出了一审判决,准许两人离婚,并由张玲返还陈翔2万元彩礼钱。
事件:登记后常吵架,婚礼前夕她人走手机关
陈翔,1982年出生,长沙人,是一名国际导游。张玲,衡阳人,90后,是一名老师。2013年11月,在陈翔表哥的介绍下两人相识,随后通过微信聊天彼此感觉不错,2014年1月首次见面,次月两人确立恋爱关系。
2014年5月8日,两人登记结婚。双方家长商定,当年10月1日举行婚礼。
然而,两人的感情随后开始出现问题,总为小事争吵。张玲说,期间她发现陈翔与前女友藕断丝连,也多次为这事吵架。
2014年9月30日,也就是婚礼前一天,左思右想的张玲觉得两人的感情基础不够牢固,于是在当天晚上10点多给陈翔发了一条短信,说想把婚礼推后举行。
“当时他(陈翔)的朋友都劝我不要推迟,他也没说什么。”张玲说,当天晚上她就搬去了朋友家,“想静一静。”
2014年10月1日一早,陈翔带着一队亲友来到衡阳接亲,没想张玲人不在家,手机也关了。这时,陈翔被张玲家人喊下楼,让他先去买鲜花。“我们当时还问他对婚姻有没有信心,他说没有,就叫他先思考下。”张玲的母亲介绍,之后陈翔一直没有上楼来,等中午11点多打电话过去问时,才知道陈翔已经在回长沙的路上。
回到家后,张玲才知道陈翔来接亲了。她拿出手机刷微信,看到朋友圈里的一张婚礼现场照片。照片中,新娘手捧红玫瑰、身披白色婚纱,依偎在新郎怀里,而让张玲怎么都没想到的是,正在向来宾敬酒的新郎,就是原本要与自己举行婚礼的陈翔。
庭审:她称“很受伤”,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
婚礼事件发生后,张玲搬出了陈翔家,两人再无共同生活。其间,双方多次协商离婚事宜,但因分歧没能达成一致。随后,张玲将陈翔告上法庭,提出离婚,并要求陈翔支付精神损失赔偿金6万元。
今年5月,此案在长沙市芙蓉区法院一审开庭。当天,陈翔没有到庭。
法庭上,张玲说,知道陈翔和别人在原本属于自己的婚礼上结婚后,她整天以泪洗面,“每天都要面对周围人异样的目光,心里很抑郁。”她说,陈翔的行为对自己造成了严重的心理创伤。
张玲说,自己认识照片中与陈翔结婚的女子,“她在长沙工作,之前我们三个一起吃过饭。”她回忆,饭局中陈翔介绍了自己是他的女朋友,但还是能感觉到这个女子与陈翔的关系“比较暧昧”。
说到与陈翔的婚礼,张玲说其实两人做好了结婚的准备,“就是因为他说对婚姻没有信心”,才导致事情到了这一地步。
男方: 不想家人受打击, 找人帮忙“走过场”
说起这起结婚事件,陈翔也很气愤。“当天接亲车队都到她们家了,酒席也订了,但突然说不愿意结婚了。”
陈翔说,当天到张玲家,才发现女方家根本没有做迎亲的准备。“我父亲年纪大了,不想他受打击,也不想造成不好的影响。”于是,他找来另一名女子顶替张玲举行了这场婚礼。
“我也是没办法,才临时决定这么做的。”陈翔说,顶替新娘的人是自己的朋友,原本打算去喝他和张玲喜酒的,“因为她已经离异了,才愿意帮这个忙,答应陪我走个过场。”陈翔说,“婚礼”之后,他并没有与这名女子共同生活。
陈翔认为,他与张玲的感情已经破裂,也同意离婚,但要求女方退还68898元彩礼和1万元选日子的钱。“而且结婚所有的开支都是我们家出的。”今年7月6日,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准许两人离婚,并由张玲返还陈翔彩礼2万元。
法官解释说,男方不能证明彩礼的给付造成其生活困难,按理不需要女方退彩礼。但是考虑到婚礼没能举行是女方造成的,所以由女方退还2万元。(潇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