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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夫妻对簿公堂 法官柔情巧化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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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5年7月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昔日夫妻对簿公堂 法官柔情巧化纠纷

 

□记者 孙书贤 赵志国

本报讯 “谢谢法官,要不是您上门说法,我真不知道该咋办!”昨日上午,郏县县城居民吴某紧紧拉着郏县人民法院民事庭办案法官的手感激地说。7月6日,郏县法院法官在一起物权保护纠纷案中用亲情解开原、被告心结,使一起矛盾较深的纠纷得以顺利调解。

据办案法官介绍,2014年8月,吴某与妻子韩某因感情不和、家庭矛盾等原因起诉离婚,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双方共同建造(产权人为吴某)的位于郏县县城的一栋两层小楼(共八间房),其中位于西头的底层一间房屋归被告韩某所有,其他房产归原告吴某所有。双方离婚后,韩某多次教唆娘家人殴打吴某,大儿子吴某某也多次殴打父亲。韩某和大儿子吴某某通过更换门锁方式,不让吴某及其抚养的次子在属于自己的房屋中居住,严重影响了其次子的成长和生活。吴某无奈,一纸诉状将韩某和大儿子吴某某告到法院。

承办法官了解案情后,认为本案为“家事”纠纷案件,有较大调解余地。于是,法官亲自上门,让一家人坐在一起好好谈。但双方积怨太深,态度强硬,互不让步。法官紧紧抓住骨肉亲情这根线,以及次子尚小,需要一个良好成长环境的客观事实,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反复劝说双方。最终,原告吴某撤回了起诉,两被告也认识到自身的错误,双方化干戈为玉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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