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海川 吴振东
北京市房山区近日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两辆行驶中的小客车发生碰撞后失控,其中一辆撞向路边公交车站台。有目击者称当时肇事车辆之间有相互斗气、别车行为。目前两车驾驶员均被警方刑事拘留,但5条鲜活生命就此终结,带来无法挽回的损失与伤痛。
“路怒”引发的恶性交通事故或者治安事件,正呈多发态势。据交管部门统计,因“路怒症”导致的交通事故,2013年为8.02万起,2014年较上年增长2.4%,今年前4月更同比增长3.7%。
许多“路怒”一族在日常生活中表现得温文尔雅,一握紧方向盘便对其他道路交通参与者滥发不满,性格激变令人诧异。“路怒”之下,强行变更车道、强行超车、强行别车,即便宽如双向十车道,照样会“狭路相‘碰’”。面对这类危害公共安全的驾驶行为,需要交管部门加强路面监控打击力度。
立良法才能保善治。面对逐年递增的“路怒”之痛,应加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对“路怒”这种危险驾驶行为,尚需更明确的法律规范、更严厉的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