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本市·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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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公积金付房租更方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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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4 2015年7月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减少提取手续 增加提取额度
用公积金付房租更方便了

 

□记者 巫鹏

本报讯 昨天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根据我市最新出台的公积金相关政策,市民在租房提取公积金时不仅手续更加简便,提取的最高额度也由850元/月增加到1300元/月。有关住房公积金的相关问题,市民可拨打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咨询。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平顶山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住平顶山市行政区域内公共租赁住房和商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租住商品住房的,最高月租金提取标准为1300元/月(如申请职工已婚,夫妻双方提取合计不得超过此标准),低于此标准的,按实计算。各县(市、区)参照市区标准执行。

此外,在没有取得自有产权住房以前,申请人原则上可每年提取一次且提取申请日期间隔一年以上;在取得自有产权住房以后,不予办理提取。

据了解,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人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和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单位出具的租金缴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职工的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职工本人平顶山辖区内的存折(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租住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人需提供由公积金缴存地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承租人夫妻双方无自有住房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该证明有效期限为30天;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职工的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职工本人平顶山辖区内的存折(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该中心负责人告诉记者,同此前的规定相比,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人不需要提供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也不需要提供由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承租人夫妻双方的无自有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租住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人不需要再出具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和房屋出租方出具的租金缴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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