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杨岸萌
本报讯 6月26日,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2013年度、2014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将于明天截止。逾期未报送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个体工商户将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这两种情形都将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据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制度自2014年10月1日开始施行,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从此不再“年检”,取而代之的是报送“年报”。
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须报送2013年度、2014年度报告,农民专业合作社只要求报送2014年度报告。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通过河南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gsxt.haaic.gov.cn)报送并公示年报;个体工商户可通过河南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电子年报,也可向负责其登记的工商部门报送纸质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