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赵志国
本报讯 前车撞倒人,后车轧过去。两司机第一时间选择了逃离现场。近日,市公安交管支队民警经过缜密侦查,成功破获发生在新南环路北渡立交桥附近的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昨天上午,受害人家属将一面锦旗送到办案民警手中。
据市公安交管支队事故与预防处理大队副大队长王智介绍,今年3月6日19时20分左右,湛河区北渡镇妇女岳某独自在新南环路北渡立交桥附近遛弯时,被疾驶而来的一辆小货车撞倒在地。事发后,司机张某驾车驶离现场,坐在离现场百余米处的车内做思想斗争,观望事态发展。6分钟后,市区某企业司机王某驾驶一辆大吊车驶经现场,又从卧倒在地的岳某身上轧过去,致岳某当场死亡。发现轧到人后,心存侥幸的王某趁着夜黑人稀驾车逃回单位。
接到报案,市公安交管支队事故处理民警赶到现场展开调查。躲在远处的张某经过思想斗争,主动找到民警,承认自己是第一个将岳某撞倒的肇事者。回到单位的王某经过艰难的思想斗争,将事件报告单位领导后投案自首。
王智告诉记者,由于法制意识淡薄,发生交通事故后,两名司机不是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抢救伤者,报告警察,而是选择了驾车逃逸,因此,两人应负此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6月18日,张某和王某因涉嫌交通肇事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