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农业银行印发《中国农业银行关于进一步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明确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并提出积极探索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新型主体,提升城镇化融智服务能力,打造城镇化金融服务主流银行。
根据《意见》,农业银行在东部地区将积极支持交通结构优化、资源永续利用、环境质量提升、产业转型升级、城乡一体化发展、重点小城镇与新农村建设等城镇化项目建设;在中部地区,支持基础设施提质扩容、产业转移项目、土地开发等城镇化项目建设;在西部地区,支持土地整理、特色小城镇与美丽乡村等城镇化项目建设;在东北地区,支持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装备工业升级等城镇化项目建设。
在强化新型城镇化建设金融产品服务创新方面,《意见》指出,农业银行将进一步改进与完善信贷产品,丰富并创新投行类产品与服务,推进城镇化信贷资产证券化和政府优质资产证券化,探索与发展城镇化投资基金、基础设施融资租赁等股权类产品和服务,鼓励各一级分行根据区域经济实际与城镇规划特点,创新适合当地市场需求的区域性金融产品。
为更好地助推城镇化建设,农业银行还明确,将“百城千镇”营销行动作为强化城镇化金融服务的主要抓手。同时,农业银行将打造专业服务团队,整合金融资源,发挥农银国际公司、农银保险公司、农银租赁公司、农银汇理基金公司等机构的平台优势,增强交叉销售和联动营销服务功能,为各类客户主体提供多样化的金融服务。
(边钢领 王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