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赵志国
本报讯 6月8日,舞钢消防大队监督执法人员与舞钢市公安局庙街派出所民警联合行动,依法对一非法运输、销售液化气的男子予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当天上午,庙街派出所民警在庙街乡郭洼村巡逻时,发现一名男子驾驶一辆满载液化气钢瓶的三轮车驶过, 因运输销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需要办理相关证照,执勤民警当即拦下该车。经讯问,三轮车司机邢某在没有经营许可证和运输证的情况下使用三轮车运送液化气,并非法出售,且无任何手续及安全措施,涉嫌非法运输、销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邢某对其非法运输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舞钢市公安局依法对邢某予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