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海平
按刑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构成贪污罪。冒领工资就是常见的贪污手段之一。
“吃空饷”顽疾再引关注。
据报道,陕西省渭南市大荔县副县长任教训,在渭南市富平县任副县长时,利用职务之便,让正在上学的儿子“吃空饷”,一年多“白吃”4.5万元。被人举报后,任教训被平调到邻县当副县长,最终仅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虽然“防空”工作并未放松,从实际来看并不尽如人意。哪怕公务员和事业单位“逢进必考”已实施多年,一样有人成功钻空子。从报道数据来看,目前全国30个省(市、区)共清理清退16.2万“吃空饷”人员。
不是没有制度,奈何违规成本低,导致制度“空转”。以任教训为例,安排儿子“吃空饷”被举报后,其被平调到邻县当副县长,这处理与“罚酒三杯”何异?按刑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构成贪污罪。冒领工资就是常见的贪污手段之一。若以贪污罪论处,吃4.5万元的“空饷”,足够判几年有期徒刑了,决非“警告”那么简单。
依法行政必须依法管人,其中就包括严格的定岗、定编、定员。“吃空饷”现象的存在,从侧面折射我国公务员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存在漏洞。一个人想成功进入机关事业单位,顺利拿到财政工资,必须经过编制管理、组织人事、用人单位、财政等部门把关,哪怕一个环节卡紧了,“吃空饷”都不可能得逞。
“吃空饷”是人性、制度、管理等“多重失灵”,其治理必须依法严惩。不然,“吃空饷”的官员哪能长记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