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6月2日专电 6月2日,“大屯路隧道飙车案”两被告人唐问天、于沐椿被北京市朝阳区法院依法交付执行。至此,这起备受关注的飙车案尘埃落定。
5月21日,朝阳区法院对唐问天、于沐椿危险驾驶一案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经过一个小时的庭审,法庭当庭作出判决,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唐问天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判处于沐椿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八千元。当日,朝阳区法院即将判决书依法送达唐问天、于沐椿二人及提起公诉的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
在法定期限内,唐问天、于沐椿均未提出上诉,公诉机关亦未提出抗诉,故该案一审判决于6月2日正式生效。2日上午,朝阳区法院对唐问天、于沐椿二人依法交付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