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桂星
本报讯 麦收启幕,秸秆禁烧的大弦同时绷紧。昨天上午,一个简短的启动仪式之后,市禁烧办8个巡查组、两个督导组赶赴各县(市、区),对秸秆禁烧进行巡查和督导。有关负责人表示,一旦发现违规焚烧秸秆现象,将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从严处理。
据介绍,8个巡查组成员共32人,负责现场察看发现的违规焚烧秸秆现象,实地测量和统计违规焚烧秸秆的地块,并于当天向市禁烧办汇报巡查情况,由市禁烧办按照规定进行处罚。两个督导组共有成员6人,将对各县(市、区)禁烧办和基层禁烧组织的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监督巡查组的工作,发现玩忽职守、工作不力的,将于当天向市禁烧办汇报,由市禁烧办按照规定做出处理。
市禁烧办将逐日通报全市秸秆禁烧的巡查和督导情况。对违规情节严重的,将提请有关部门从严处理。
市禁烧办有关负责人强调,我市去年出台的《关于做好农作物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的意见(试行)》明确了对违规焚烧秸秆的经济处罚和责任追究办法:在经济处罚方面,气象卫星图片每记录一片(夏季每10亩及以下为一片),处罚所在县(市、区)l万元,现场检查每发现一片,处罚所在县(市、区)0.5万元,超过10亩的大面积连片焚烧的,每片处罚所在县(市、区)1万元;在责任追究方面,夏季秸秆焚烧面积达到辖区夏播面积一定数量的,将分别对所属乡(镇、街道)、所属县(市、区)进行通报批评,并将对负有责任的相关领导干部做出诫勉谈话或免职处理。对过失或故意焚烧秸秆情节严重的,环保部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进行经济处罚;引起重大火灾事故触犯法律的,将由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