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傅纪元
本报讯 市招办昨天下发通知,要求我市各高校、各普通高中须加强高校在校生、高二在校生管理,严防在校生高考期间参与替考。
按照规定,各高校在高考期间调整好教学安排,坚持正常的教学活动和集体活动,严格请销假制度,一般不允许请假。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应核清原因,除常规审批程序外,要经上一级主管领导审核把关。对无故未到校、不参加学校统一教学活动和集体活动者,要逐人查清去向,对去向可疑者,要深查细究。
高校要加强校园环境检查,如发现组织替考、寻找“枪手”、售卖考试答案、作弊器材等线索,要及时清理、报告;对举报人员,有关部门要给予保护和奖励。
对于未安排作为高考考点的普通高中,高二年级应调整教学安排,实行周日正常上课。对于安排作为高考考点的普通高中,有条件的学校要统一组织高二年级学生集体活动;不具备集中活动条件的,应加强对学生的考勤管理,采取在每天考试期间(9:00—11:30、15:00—17:00)对高二学生点名核查等方式,严防在校生参与替考。
对已违规报考、试图参与作弊的“枪手”,在高考前主动交出准考证、退出考试的,一律不予追究。对高校在校生代替他人考试者,一律开除学籍。对高中在校生替考者,从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