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傅纪元
本报讯 昨天下午,经省政府评估组全体成员讨论认定,我市初步实现“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的社会应用基本规范”工作目标,通过了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
5月13日、14日,评估组专家分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四个工作组对中行平顶山支行、市政府办、市中级人民法院、平顶山日报社、新华区人民政府、平顶山火车站、湖光小学等16个单位进行评估验收,通过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发放问卷、查看资料,对我市的语言文字工作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评估检查。
经汇总分析,最终我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得分253分(满分260分),等级为优秀。
昨天下午,在神马大酒店举行的我市迎接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会上,省评估专家组成员一致认为,我市高度重视语言文字工作,认真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及河南省实施办法,制度完善、重点突出、成效显著,逐步形成了“政府负责、语委统筹、部门协调、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全市语言文字规范化意识明显增强,应用水平显著提高。
按照省政府部署,2017年底前,我市所属5县(市)将完成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