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杨岸萌 实习生 刘静宇
本报讯 春节是消费的高峰期,也是各类消费纠纷的高发期。为保证广大消费者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市消费者协会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节日消费要安全理性、明明白白、慎之又慎,一旦发生消费纠纷要主动维权。市消协提醒消费者:
一、购买年货尽可能到正规商场、超市。中、老年消费者不要轻信一些礼品、保健品营销人员的上门推销。购买流动商贩兜售的物品要谨慎,购买年货时要索取发票等销售凭证。
二、对打折促销商品要货比三家,价比三家。要注意少数商家虚假标价、模糊标价、虚构原价、虚假折扣、模糊赠售、隐瞒价格、附加条件等销售陷阱,注意促销活动中凑整赠券、使用赠券不找零及限制消费额度和使用范围等规定,以免被动陷入循环消费的境地,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三、用餐时,应选择证照齐全、诚信度高的饭店。如预订年夜饭应与经营者就用餐时间、地点,菜的规格、质量、价格、数量等方面进行约定,约定最好以文字的形式保存。
四、公共场合注意人身、财产安全。消费者在健身房、洗浴场所、酒吧等娱乐场所消费时一定要选择管理规范、安全设施有保障的。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物品。
五、旅游时要注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选择旅行社要详细了解其资质,合理选择旅游线路,避免低价陷阱。要与旅行社约定好细节并签订旅游合同,索取发票。参加一日游要到正规旅行社报名,防止“黑车”“黑导”。在景区用餐时应详细询问价格,看清菜单,若出现纠纷应及时向管理部门反映。
六、购买、燃放爆竹要注意安全。购买爆竹应在指定供应点。燃放时也应注意环境安全,不可对着人和建筑物、可燃物燃放;不要在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粮库、农村柴草垛、古建筑、电力设施、加油站、油库、烟花爆竹销售摊点等地方燃放。未成年人燃放时一定要有家长陪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