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傅纪元
本报讯 一名小学生课后上厕所时不慎摔倒致右臂骨折,就责任认定家长和校方产生分歧。2月1日上午,市民罗女士致电本报,希望能帮忙解决此事。
罗女士说,她的孩子就读于湛河区沁园小学三年级。1月28日上午上完第一节课后,由于下雪地面湿滑,孩子上厕所时,不慎摔在厕所里的台阶上,孩子一直坚持到中午放学回家。罗女士陪孩子到解放军152医院检查,经诊断孩子右臂肘关节骨折。
1月30日,罗女士来到学校给孩子办理请假手续,并找到学校领导反映此事。校方称,孩子是课后意外摔伤的,学校不负任何责任。罗女士却认为,孩子是在校内受伤,学校监管不当,应该承担责任。双方就此产生分歧。
昨天上午,记者联系到了沁园小学主管安全教育的李副校长。她说,这几天正赶上期末考试,老师、学生都在紧张备考。待考试结束后,班主任会带着班里同学一起去医院看望孩子,给孩子补补课,并带上期末考试试卷。
对于家长反映的问题,她解释说,雨雪天孩子意外摔伤这是谁也不想看到的。按照国家规定,学校给每位在校学生投保了校方责任险。校方责任险是指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包括体育课、实验课、课间操、春游、夏令营等)中,因学校过失而导致在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依法由学校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在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这起事件中,孩子是下课后自己上厕所时不慎摔伤的,在理赔认定方面存在商榷之处。
李校长说,孩子在学校学习生活了三年,孩子、老师和学校之间产生了深厚的感情。对于此事,学校会同家长积极协商,最大程度达到家长的满意。